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人作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 认真审阅了《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 使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