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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川智能: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
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涉及美元等外币结算量不断上升。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
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
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
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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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实际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
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
司财务部门为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合作机构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遵
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的,不
进行任何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
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
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
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
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
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
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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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
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
了明确规定。
    (三)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四)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
可能相匹配。
    (五)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损
失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一定的潜在影响。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
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
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而开展的,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
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
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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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
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
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
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
失。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其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外
汇市场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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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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