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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川智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4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1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7.00                                                                           √
           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津贴情况及 2023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
  8.00                                                                           √
           案》
  9.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
10.00    《关于制定〈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 10 项议案涉及回避表决情形,作为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拟参
 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拟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
 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
 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
 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
 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
 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
 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3 年 5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

                                           3
函或者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3490987
    传       真:0755-23490981
    电子邮箱:security@allfavorpcb.com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上述证件或证明于会前半小时
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代理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64
    2、投票简称:本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以下称为受托人)代表          □本人□本公司        出席贵公司 2023 年 5 月 16 日
         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照       □本人□本公司      于下表所列示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
         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          □本人□本公司      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          □
         享有并且可以□不享有且不可以        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            □
         本人 □本公司     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薪酬 情况 及
  7.00                                                                      √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津贴情况及 2023
  8.00                                                                      √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
  9.00                                                                      √
                酬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6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时止)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
位公章。




                                   7
附件 3: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7:00 之前
以信函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