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本
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川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报告期内
获批的 期末 是否超过
交易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币种 单日最高
额度 余额 获批额度
余额
远期结售汇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2 年 8 月 9 日 人民币 1.9 0 0 否
远期结售汇 2022 年 8 月 10 日 2023 年 8 月 9 日 人民币 4.9 0.54 0 否
除以上远期结售汇业务之外,2022 年度公司未开展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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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负债
及现金流,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
理效率为目的,不进行任何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
断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
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
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
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
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
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
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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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
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
兑损失;
(四)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
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
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五)审计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报告;
(六)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
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
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公司未进
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
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
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该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金额未超过董事会
审批的额度,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并已就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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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未进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
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已经制定了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
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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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穆波伟 杨彦君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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