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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川智能: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7,627,245.5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965,883.7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 关 规 定 , 以 2022 年 度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基 数 提 取 10%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896,588.37 元。2022 年度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为 23,189,485.20 元,2022 年
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77,607,393.61 元,2022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99,148,565.56 元;2022 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8,245,258.40 元,2022 年末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1,125,068.5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
司 报 表 中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孰 低 原 则 , 公 司 2022 年 度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11,125,068.54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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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
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
算”。鉴于 2022 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方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金额 993.4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 2022 年度现金分红金
额 993.41 万元。
    公司目前处于投资发展时期,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资
金需求,增强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宏观经
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
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董事会经
讨论后决定,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 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各
项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发
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
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
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同意该议案的实施,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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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的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
要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
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战略规划等因素
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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