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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宇信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0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
相关议案和资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聘任的总经理王舒公先生,副总经理靳宇鹏先生、郭小冬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娜女士,财务负责人周芳女士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之情形。同时,我们充分了解了上述人员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其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具备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舒公先生为总经理,聘任靳宇鹏先生、郭小冬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周芳女士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高健存   叶锋     姬淑艳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