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 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高健存、叶锋、姬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