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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共同药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1-05-29  

                        证券代码:300966           证券简称:共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3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 36,130,377.66 元;置换预先支付保荐、审计费用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 2,053,904.04 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38,184,281.7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2 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8,9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777,933.6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94,182,066.4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到位,已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00011 号验
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备案审批情况
                                                              额
                                                                                 湖北省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备
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建设项目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案证(2018-420381-27
                                                                                       -03-05305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50,000,000.00                  -

               合计                   650,000,000.00        650,000,000.00                  -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4,182,066.40
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额

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建设项目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192,147,692.00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50,000,000.00                    2,034,374.40

               合计              650,000,000.00              650,000,000.00                     194,182,066.4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
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5-00041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36,130,377.66 元,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125,602.35 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
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6,130,377.6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置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换金额
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建设项
                                                    600,000,000.00       36,130,377.66   36,130,377.66
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               -
               合计                                 650,000,000.00       36,130,377.66   36,130,377.66



         2、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777,933.60 元(不含税),公司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4,125,602.35 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序号                            类别                          金额                       说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943,396.23     自筹资金支付
     2     审计费用                                              1,603,773.57       自筹资金支付
     3     律师费用                                              1,160,377.36       自筹资金支付
     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18,055.19     自筹资金支付
                            合计                                 4,125,602.35             -



         由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
金汇入公司银行账户时,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 30,800,000.00 元(含税);
2021 年 4 月 23 日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 5,800,000.00 元(含税),扣除以上中
介费用中包含的税金金额 2,071,698.31 元,因此本次公司拟置换的发行费用为
2,053,904.04 元(不含税)。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共计 38,184,281.70 元。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置换事项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置换
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
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专项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
审字[2021]第 5-00041 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截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
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 5-00041 号);
    5.中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