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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共同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9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
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和实际募集资
金等客观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
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独立董事:夏成才     姬建生     杨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