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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共同药业:更正公告2022-04-06  

                        证券代码:300966       证券简称:共同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自
愿作出最高减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
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告文件名称的更正
    更正前:《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自愿作出最高减持承诺的公告》《关于公司部
分股东自愿作出最高减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更正后: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9)

    二、关于最高减持承诺的更正

    更正前:“1.关于最高减持的承诺:

    (1)股东卢方欣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297,25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57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

作相应调整。

    (2)股东江南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256,25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2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

作相应调整。

    (3)股东高金生物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76,56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870%)。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股东高龙健康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83,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950%)。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股东兴发高投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012%)。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股东利昶投资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67,2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728%)。上述股份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7)股东佳俊丽豪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451,04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91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

数量作相应调整。

    (8)股东华海药业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

外)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23,56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350%)。

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
    更正后:“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卢方欣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卢方欣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297,250 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 0.26%(若此期间共

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1%;按照大宗交易方式,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三个月内。 (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2)股东江南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江南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256,250 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 0.22%(若此期间共

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3)股东高金生物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湖北高金生物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676,566 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 0.59%(若此期间共

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

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股东高龙健康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高龙健康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683,400 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 0.5950%(若此期间

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

业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股东兴发高投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宜昌悦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兴发高投新

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企业经营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1,500,000 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 1.30%(若此期间

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按照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1%;按照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股东利昶投资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安徽利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1,467,200 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 1.27%(若此期间

共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

业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7)股东佳俊丽豪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深圳市佳俊丽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公司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451044 股,即不超过共同药业总股本的 0.39%(若此期间共

同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时间内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减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8)股东华海药业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公司流动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共同药业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1,423,56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3%。(若此期间共同

药业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共同药业股份

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减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以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披露
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