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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共同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2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
慎、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对公司续聘该审计机构表示事前
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属于
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
性。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实际经营需求,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
会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系祖斌先生、王学明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参考所属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不对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薪酬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夏成才   姬建生   杨健


      二零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