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 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下发《关于同意湖北共同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2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29,000,000.00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8.24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238,96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 费 用 44,777,933.60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4,182,066.40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划拨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0001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到位,以前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0,970,368.06 元,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2,477,315.06 元,具体使用明细如 下: 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94,182,066.40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064,442.72 加:尚未置换的印花税 48,557.87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6,130,377.66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 82,805,616.00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 2,034,374.40 支付银行手续费等 306.47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4,324,392.4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72,477,315.06 差额 1,847,077.4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72,477,315.06 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与应有余额 74,324,392.46 元差异 1,847,077.40 元系公司财务人员因操作失误将“黄体酮及 中间体 BA 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造成。截止本专 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 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 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账户性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襄阳 23610078801900001276 192,147,692.00 72,477,315.06 活期存款 分行 2021 年 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1501013400810604 16,012,308.00 0 月 30 日已 公司襄阳分行 注销 合计 208,160,000.00 72,477,315.06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规范情形:2021 年 10 月 25 日, 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4.71 万元。发生上述情形后,公司及时进行了相应整 改,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将 184.71 万元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 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公司作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要求公司及时将上述资金 184.71 万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经核查,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返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要求相关责任人出具正式文件说明事情经过,并检讨相关错误; (三)公司内部开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培训,并对相关责任人内部问责, 确保未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则使用募集资金。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的《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5- 00062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5-00062 号),并 通过取得《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 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 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 “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4.71 万元的情形。公司自查发现问题后,做了以下整改:1、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将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84.71 万元归还至“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要求相关责任人出具正式文件说明事情经过,并检 讨相关错误;3、公司内部开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培训,并对相关责任人内部 问责,确保未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则使用募集资金。 除以上问题外,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9,418.21 12,097.04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097.04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投向 入金额 益 计效益 部分变 总额 (1) 金额(2) =(2)/(1) 期 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 否 60,000.00 19,214.77 8,280.56 11,893.60 61.90% 2022.12.31 建设中 建设中 否 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203.44 203.44 203.44 1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5,000.00 19,418.21 8484.00 12,097.0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5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投 入 募投 项 目的 自筹 资 金及 已支 付 发行 费用 的 议案 》, 同意 公司 使 用募 集资 金 置换 预先 投 入募 投项 目 的自 筹 资金 入及置换情况 36,130,377.6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2,053,904.04 元(不含税),共计 38,184,281.70 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 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2021 年度,由于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4.71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万元。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被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均已归还。 注: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黄体酮及中间体 BA 生产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由 600,000,000.00 元调整为 192,147,692.00 元,“补充流动资金”的拟投入募投资金由 50,000,000.00 元调整为 2,034,374.40 元,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浏用 周 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