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2021-04-07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
[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
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
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
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
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
股票总数量为 17,974,514 股,其中,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14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其余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
                                      1
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32.77 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
申购日为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 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
公告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
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
资金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
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请认真阅读 2021 年 4 月 7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
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
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截止 2021 年 3 月 29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
均市盈率为 43.41 倍。本次发行价格 32.7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2.50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具备以下特点:①公司主要产品
按基材种类及工艺主要可以分为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及电子
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IXPP),是国内少数已实现批量化生产电子辐照交
联聚丙烯发泡材料(IXPP)的企业之一;②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可
应用于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子产品、汽车内饰材料、电器产品及医疗器械等领
域,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规模相对更大;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较高,这
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研发难度具有相关性,符合公司“以研发、生产和销售高分
子泡沫塑料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位。

    3、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7,974,514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
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45,753.44 万元。按本次
发行价格 32.77 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8,902.48 万元,扣除发
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约 6,356.5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545.95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
                                    3
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974,514 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经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38 号文予以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
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简称“祥源新材”,网上申购代码为
“300980”。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7,974,514 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17,974,500 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99.9999%,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14 股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
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
上发行的价格为 32.7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8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42.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4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3)30.9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4)41.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 43.41 倍(截止 2021 年 3 月 29 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8,902.48 万元,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为 52,545.95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T-6 日)在《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09:15-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2)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且在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
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5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
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7,5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
其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
同时用于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
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
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7,5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
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
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个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余均为无效申购。

    (6)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公
告的《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
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的 70%,将中
止发行。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3 月 30 日(T-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和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
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
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祥源新材/发行
                 指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华林   指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指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7,974,514 股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
                 通股(A 股)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7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17,974,5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
               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
               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投资者
               (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
               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T日            指 2021 年 4 月 8 日,为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
               指《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
行的价格为 32.7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8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42.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3)30.9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4)41.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8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截止 2021 年 3 月 29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率为 43.41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1 年 3 月 29
                                         2019 年扣非   2019 年扣非后   2019 年静态    2019 年静态
                      日前 20 个交易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市盈率(倍)   市盈率(倍)
                      日均价(含 3 月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29 日)
831673     交联辐照        3.50            0.5258         0.4634           6.66           7.55
300920     润阳科技        47.65           1.1583         1.0314          41.14          46.20
                            算术平均值                                    41.14          46.20
           资料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19 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 年
      3 月 29 日总股本;
           注 3:因交联辐照是新三板企业,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今无交易量,故在计算可比公司
      算术平均数时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32.7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2.50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2、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1)公司主营业务简介

           公司专注于聚烯烃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
      和生产技术工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聚烯烃发泡材料供应
      商。在建筑装饰材料领域,公司是国内地板地垫类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
      (IXPE)主要供应商,具备抗菌、防静电、防滑等特殊用途的 IXPE 产品的生产
      能力;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规模化自主生产 0.06mm 超薄
      IXPE 能力的企业之一;在汽车内饰材料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已实现批量化生
                                                 9
产电子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IXPP)能力的企业之一。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和汽车内饰材料领域,公司正在逐步实现相关产品的进口替代化。

    (2)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

    A 股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产品类型相同、客户相似性较高、行业知名度较
高的企业仅有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920,“润阳科技”)一家
企业与本公司较为相似。

    (3)公司产品与润阳科技的产品

    公司与润阳科技的主要产品均为聚烯烃发泡材料,聚烯烃发泡材料是以烯烃
聚合物(PE 聚乙烯、PP 聚丙烯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复杂的发泡工艺使材料
中产生大量独立的细微泡孔,并均匀分散于固体材料中的一类高分子材料。聚烯
烃发泡材料具有高回弹性、高耐候性、高绝缘、降噪隔音、防水密封、保温隔热、
密度小、易成型等一系列特征,可作为功能性材料运用在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
子产品、汽车内饰材料等多种领域。

    (4)公司产品与润阳科技产品的不同之处

    ①产品种类对比

    公司主要产品按基材种类及工艺主要可以分为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
料(IXPE)及电子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IXPP);润阳科技的主要产品为
IXPE。

    IXPE 及 IXPP 在主要原材料、性能侧重点、生产难度及应用领域的主要差异
如下:

 产品种类                 IXPE                               IXPP

主要原材料    聚乙烯(国产为主、价格较低)       聚丙烯(进口为主,价格较高)
             柔软性高(缓冲性能好)、表面平滑   耐热性高、强度(耐刺穿性)高、
性能侧重点
                           度高                   高温成型性好、隔音性能好
               高,国内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较
                                                非常高,国内能够进行批量化生产
 生产难度    少,能够生产超薄型材料的厂家极
                                                          的厂家极少
                             少
             在建筑家装隔热材料、消费电子缓     用于耐高温、轻量化要求极高的隔
 应用领域    冲材料、电器胶带的绝缘材料及汽     热、缓冲、隔音材料,如汽车门板/
             车门板防水膜、顶棚、连接件的缓     仪表板表皮内衬、汽车内饰隔音材
                                       10
 产品种类                 IXPE                                IXPP
              冲垫片发挥缓冲、隔热、绝缘等用     料、新能源汽车电池缓冲材料、建
                            途                           筑家装隔音材料等

    公司为国内少数已实现批量化生产电子辐照交联聚丙烯发泡材料(IXPP)的
企业之一;根据公开信息,润阳科技并未生产 IXPP 产品,亦未掌握 IXPP 的生
产技术。

    ②产品应用领域、产品技术等方面的对比

    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可应用于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子产品、汽
车内饰材料、电器产品及医疗器械等领域;润阳科技的产品主要应用于 PVC 塑
料地板的生产制造领域。

    发行人与润阳科技在销售、技术、产品应用领域、主要客户/供应商等对比情
况如下:

     项目                     发行人                         润阳科技

   销售模式      不存在重大差异,均以国内市场为主,存在少量境外销售。
                 2019 年,聚烯烃发泡材料销售数    2019 年,IXPE 销售数量为
   销售情况
                 量为 7,259.53 万平方米。         8,171.64 万平方米。
                 2019 年末,资产总额 33,745.22    2019 年末,资产总额 48,340.93
                 万元,2019 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    万元,2019 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
   财务数据
                 润分别为 28,427.64 万元和        润分别为 36,496.80 万元和
                 5,544.33 万元。                  11,583.32 万元。
                                                  行业领先,自主设计并定制的
                 行业知名,可以批量生产
                                                  RY-2400 型高速发泡炉的运转速
                 0.06mm 厚度的 IXPE 及 IXPP,
   技术实力                                       率是通用发泡炉的 3 倍左右,以
                 在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子产品
                                                  建筑装饰材料的领域技术积累为
                 等领域均有技术积累。
                                                  主。
                 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子产品、
                                                  家居建筑装饰领域为主,少量应
   应用领域      汽车内饰材料、电器产品及医疗
                                                  用在汽车内饰领域
                 器械等领域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聚烯烃发泡材
                 料制造商与供应商,是国内少数     家居建筑装饰领域品牌知名度高
   市场地位
                 可生产超薄 IXPE 材料及批量化     的领军企业。
                 生产 IXPP 材料的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客户为建筑装饰材料企业和生产用于电子、电器制造方面材
 主要客户情况    料的企业,润阳科技主要客户为建筑装饰材料企业;润阳科技 2017-
                 2019 年的前五大客户泰州华丽、易华润东、爱丽家居、浙江晶通塑

                                        11
            项目                        发行人                              润阳科技
                           胶有限公司、江苏贝尔、财纳福诺等 6 个公司也为公司的客户。

                           公司主要供应商为石化产品的生产企业和贸易商,润阳科技主要供应
                           商为石化产品的生产企业和贸易商、聚烯烃发泡材料生产企业;润阳
    主要供应商情况
                           科技 2017-2019 年的前五大供应商汤研联(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也为
                           公司的供应商。

         (5)公司与润阳科技的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应用领域划分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建筑装饰材
                    5,446.89   48.78% 14,390.78      51.08% 10,356.21       48.48%   3,589.88   23.93%
    料
消费电子产
                    3,262.17   29.22%   7,607.77     27.00%      5,196.60   24.33%   5,665.83   37.77%
    品
家用电器产
                     901.00     8.07%   3,171.37     11.26%      2,769.14   12.96%   2,604.66   17.36%
    品
汽车内饰材
                    1,506.07   13.49%   2,843.27     10.09%      2,823.00   13.21%   2,941.35   19.61%
    料
医疗器械产
                      49.45     0.44%     161.68         0.57%    217.37     1.02%     198.30    1.32%
  品及其他

  合计             11,165.58 100.00% 28,174.87 100.00% 21,362.31 100.00% 15,000.03 100.00%


         作为对比,润阳科技按应用领域划分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数据来源:润阳
  科技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家居建筑装
    饰             18,392.79   99.98% 36,026.97      99.80% 32,164.59       99.41% 16,761.86    99.69%
    领域

 汽车领域               0.70    0.00%       60.17        0.17%    167.75     0.52%      13.01    0.08%

 其他领域               3.14    0.02%       13.47        0.04%     23.24     0.07%      39.71    0.24%


                                                    12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8,396.62 100.00% 36,100.61 100.00% 32,355.58 100.00% 16,814.58 100.00%


       相较同行业公司,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子产品、汽车
内饰材料、家用电器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及其他领域,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规模
相对更大。

       (6)公司与润阳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润阳科技的研发费用率情况如下:

       研发费用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润阳科技               3.57%                3.24%           3.00%          4.69%

        祥源新材               5.68%                4.65%           5.21%          7.1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润阳科技。公司研发费用率
较高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研发难度具有相关性,符合公司“以研发、生产和销售
高分子泡沫塑料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位。

       公司产品应用在建筑装饰材料、消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汽车内饰材
料和医疗器械产品及其他等多个领域,领域比较分散。公司需要加大研发力度,
将研发资源投入至不同应用领域中,以不断提升不同应用领域产品的技术水平并
适应最新的市场需求。

       公司形成了需求导向型研发与行业前沿技术研发两种模式并行的研发机制,
并已在电子通讯领域的材料应用、生物材料发泡技术和新型发泡材料等前沿技术
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13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7,974,514 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17,974,5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 99.9999%,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14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 71,898,056 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2.77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45,753.44 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 32.77 元/股,发行新股 17,974,514 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8,902.48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约 6,356.5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 52,545.95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2021 年 3 月 30 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周二
         T-2 日
    2021 年 4 月 6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二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1 年 4 月 7 日
                        网上路演
          周三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1 年 4 月 8 日
                        网上申购配号
          周四
         T+1 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1 年 4 月 9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五
        T+2 日          刊登《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14
         日期                                  发行安排
   2021 年 4 月 12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
          周一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周二
        T+4 日
   2021 年 4 月 14 日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周三
    注 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注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2.77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祥源新材”;申购代码为“300980”。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
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

                                       15
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
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
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7,974,500 股。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将 17,974,500 股“祥源新材”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
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
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
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7,5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
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
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7,500

                                    16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
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
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
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17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
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
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
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
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
号码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4 月 8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 年 4 月 9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告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 年 4 月 9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湖北祥源新材
                                   18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中公告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4 月 9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中公告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4 月 12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
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
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30%。
                                   19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4 月 14 日(T+4 日)公告《湖
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
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情况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中止发行后若涉及退款的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调相关各方及时
退还投资者申购资金及资金冻结期间利息。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 年 4 月 13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
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




                                    20
五、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
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4 月 14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
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
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志祥

    联系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

    联系人:王盼

    电话:0712-8806405

    传真:0712-827693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31-33 层

    联系人:投资银行事业部资本市场部
                                    21
联系电话:0755-23947686




                               发行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




                               22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3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