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祥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6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祥源新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
原则,对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地了解和核查后认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   灵                 王正家                   卢爱平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