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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祥源新材: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5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 24 日,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于近期向关联方汉川中盛新材料工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中盛”)和苏州贝斯珂胶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贝斯珂”)采购、销售相关商品,预计 2021 年度进行日常商品采购、销售总金
         额不超过 500 万元。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0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0 万元。
             2、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魏志祥、
         魏琼回避表决,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事先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易类别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关联采      苏州   向关联方采购商      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
                                                                    250.00           0.00       0.00
  购      贝斯珂   品、接受劳务情况        价格为定价依据
关联销     汉川   向关联方出售商     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
                                                              250.00         0.00     0.00
  售       中盛   品、提供劳务情况       价格为定价依据
                           合计                               500.00         0.00     0.00

         二、关联人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汉川中盛新材料工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30973861X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国光村霍城大道 156 号
             法定代表人:程实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31 日
             经营范围:胶带、汽车内饰材料、塑料管材、纤维制品、塑料制品、保温管
         制品及相关设备的科研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无
         纺制品、纺织品、棉花收购及被服生产加工销售;房屋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危
         险化学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汉川中盛的总资产为 1,085.24 万元,
         净资产为 419.33 万元,2020 年度,汉川中盛的营业收入为 772.74 万元,净利润
         为-71.7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祥之女魏颉及配偶程娜之弟程实分别持有汉川中盛
         40%和 6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
         定的情形,汉川中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
         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苏州贝斯珂胶粘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302200577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吴江区松陵镇八坼友谊村 13 组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25 日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研发、销售;不干胶带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苏州贝斯珂的总资产为 1,245.95 万元,
净资产为 446.51 万元,2020 年度,苏州贝斯珂的营业收入为 1,527.28 万元,净
利润为 94.7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祥先生之配偶程娜女士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魏琼女士
之配偶黄永红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分别持有苏州贝斯珂 24.00%和 16.00%股权,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的情形,因此本次
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
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汉川中盛、苏州贝斯珂发生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的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做相应
调整,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销售、采购商品的相关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将明确双方在交易中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约
定双方交易内容、定价方式、付款安排、权利义务等。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通过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业务合作可以利
用各自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
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前,
独立董事已对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
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
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理、
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
的独立意见。此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