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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2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星
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志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6,44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3人,代表有表决的股份37,8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5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90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魏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1.02 选举魏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1.03 选举黄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1.04 选举段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1.05 选举江佑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1.06 选举刘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魏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02 选举魏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03 选举黄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04 选举段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05 选举江佑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06 选举刘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苏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2.02 选举卢爱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2.03 选举王正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苏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02 选举卢爱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03 选举王正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胡文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3.02 选举骆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7,890,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81.577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胡文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02 选举骆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晓天、王茜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