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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5-23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6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慧(广东)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份 1,428,57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的特定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慧投资”)和持有本公司股份
1,428,57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的特定股东盛慧(广东)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慧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
竞 价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2,857,14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8%)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领慧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慧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领慧投资和盛慧投资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领慧投资                             1,428,571                1.99%

      盛慧投资                             1,428,571                1.99%

        合计                               2,857,142                3.98%

    注 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上述股 份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票。
     3、减持数量及比例:领慧投资、盛慧投资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减 持 , 合 计 不 超 过 2,857,142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比 例 不 超 过
3.98%)。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领慧投资和盛慧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和
减持的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
该等股份。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
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领慧投资、盛慧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领慧投资、盛慧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
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领慧投资、盛慧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领慧投资、盛慧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督促领慧投资、盛慧投资及时告知公司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
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备查文件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领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盛慧(广东)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