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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7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湖北祥源
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作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




      苏   灵                 卢爱平                   王正家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