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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获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本次审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74,51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32.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02.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56.5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545.95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7)、《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8)和《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 1.1 亿平方米聚烯烃发泡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34,808.89                34,808.89
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44.55                 5,944.55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753.44                45,753.44
        注:以上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祥源泡棉越南有限公司(XIANGYUANFOAM(VIETN

    AM)CO.LTD.)(以下简称“越南祥源”)、祥源泡棉泰国有限公司(XIANGYUANFOAM

    (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祥源”)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 , 同意 公 司使 用 募集 资 金置 换 已预 先 投入 募 投 项目 的 自筹 资 金人 民 币
    2,820.89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92.07 万元,共计人民币
    3,012.9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比例
29.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本次审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年
产 1.1 亿平方米聚烯烃发泡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越南祥源、泰
国祥源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借款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借款
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上述借款
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公司支付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
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比例
29.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
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 25,914.91 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27,852.75 万元。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
               项目名称                               已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年产 1.1 亿平方米聚烯烃发泡材料产业
                                        34,808.89         15,507.69        19,301.20
化建设项目

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44.55         1,407.22          4,537.33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0

                合计                    45,753.44         21,914.91        23,838.53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 25,914.91 万元,包含使用

超募资金 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募集资
金闲置。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
保本型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发
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
    (五)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
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披露购买产品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
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
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
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监事会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
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计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