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祥源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公
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涉及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对“关于企业
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并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对“关于发行
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
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说明,并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前后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
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
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将固定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
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
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
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公司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1 年度(追溯     影响金额        /2021 年度(追溯
                                前)                                 后)

2021 年度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                     457,445,464.01    4,494,146.26        461,939,610.27

营业成本                     286,108,472.66    4,494,146.26        290,602,618.92

    2、《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
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
成本的分摊金额。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准则解释第 16 号》主要变更内容为: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
表无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的,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