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7-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苏文电能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 号)同意注册,苏文
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79,5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5.8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5,30.95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90.50 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47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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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金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6,320.41 16,320.41 -
“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
2 8,911.83 8,911.83 8,911.83
息化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71.92 10,471.92 10,471.92
补充电力工程建设业务营运
4 38,111.28 38,111.28 30,006.75
资金项目
合计 73,815.44 73,815.44 49,390.5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
单和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2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3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未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
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
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进度和确保资
金安全地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
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
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总经
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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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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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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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 磊 孙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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