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苏文电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7-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苏文电能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 号)同意注册,苏

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79,567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5.8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530.95 万元,扣除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90.5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47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招股说明书,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

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

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

进行置换。如果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390.50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额人民币 73,815.44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金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6,320.41            16,320.41                    -

          “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
  2                                            8,911.83          8,911.83          8,911.83
          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71.92            10,471.92         10,471.92

          补充电力工程建设业务营运资
  4                                        38,111.28            38,111.28         30,006.75
          金项目

                   合计                    73,815.44            73,815.44         49,390.50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

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

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

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

需要。因此,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

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

                                      3
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   磊                   孙   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