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1-08-06
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
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51号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苏文电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专
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
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
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
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
公司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
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一年八月四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 号)同意注册,苏
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5,079,5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5.8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55,309,545.61 元,扣除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36,906,983.02 元,实际收到募
集资金人民币 518,402,562.59 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 26,586,647.84 元(其中:
律师费用 5,943,396.23 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13,773,584.91 元、保荐费用 943,396.23
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358,490.58 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567,779.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815,914.75 元,此外,本次承销费可抵扣增值
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2,089,074.51 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493,904,989.2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47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具
体项目:
专项说明 第1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金 预计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号 额 金投入金额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6,320.41 16,320.41 武经发管备[2019]61 号
“苏管家”企业端供用电信息化
2 8,911.83 8,911.83 武经发管备[2019]63 号
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71.92 10,471.92 武经发管备[2019]62 号
补充电力工程建设业务营运资
4 38,111.28 13,686.34 -
金项目
合计 73,815.44 49,390.50 -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
予以解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90.50 万元。
三、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6,140.46 万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577.45 万元,
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1 律师服务费 47.17
2 保荐费用 94.34
3 审计服务费 391.51
4 其他上市服务费、登记费、文件费等 44.43
合计 577.45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承销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08.91 万元,此款项已从募集资金
账户扣除,此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68.54 万
元(不含税)。
(二)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无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专项说明 第2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三)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368.54 万元(不含税)。
四、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专项说明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