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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文电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1-08-26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36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
事会于2021年 8月10日以微信、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 8月 25日在公司
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小波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
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
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张子健、杨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李春梅因其近亲
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上3人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张子健、杨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李春梅因其近亲
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上3人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缩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
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
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的适当人士行使。
    公司董事张子健、杨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李春梅因其近亲
属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上3人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