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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文电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07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2-01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公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1-074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9:15-15:00。

   3、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帆路 3 号公司 1 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施小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持 有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103,74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3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3,74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3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1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7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74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卢胜强、张俊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