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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文电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5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
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并听取
相关人员的汇报后,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现金流状
况及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利益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拟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也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利润分配方案
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能够遵循专户存放、严格管
理、规范使用、如实披露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和《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1.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业务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满足现阶段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
控制与监督作用,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2.2021 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法人治理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的规定运行,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情形。

    3.《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与了解,并认为:

    1.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

    2.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

    五、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
在执业过程中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
客观、公正。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综合考虑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以及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等情况。该事项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
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披露的
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
司管理水平的提升。全体董事对已回避表决,议案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次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薪酬部分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七、关于确认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所购买的期房转让给常州汉耀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已全额收回该
次交易全部款项及相应期间的利息。该等关联交易通过双方协商,按平价转让,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独立董事提醒公司管理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
次发生。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亚媛

                                                                  钱玉文

                                                                    张强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