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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文电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的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
景等因素,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且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
流动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控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
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实际运行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三、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及批准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
按照考核结果发放,2023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五、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批准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2023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
酬水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
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
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
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认为:

     2022 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
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
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施小波先生、杨波先生、孙育灵先生、姜保
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
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候选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徐井宏先生、屈文渊先生、张永磊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
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候选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屈文渊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徐井宏先生、张永磊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
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亚媛

                                                                  钱玉文

                                                                   张 强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