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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沃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7-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30.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164.00 万元,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
币 5,405.7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758.27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758.27 万元低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39,010.95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1 /4
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总投资
   序号                 项目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年产 5 亿件精密轴承套圈项目          30,821.53      28,937.00     22,684.32
    2      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            5,073.95       5,073.95      4,073.95
    3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40,895.48      39,010.95     31,758.27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
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
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
                                         2 /4
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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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夏俊峰                        汪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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