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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沃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7-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30.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7,164.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
币 5,405.7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758.27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
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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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四)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存款业务涉及
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六)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采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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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时,
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资金负责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
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
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
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
                                   3 /5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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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夏俊峰                          汪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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