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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4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关
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
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徐志康、贺雷、郭旭升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