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48,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9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9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9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3 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8*****402 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8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9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若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因自身需要等原因减持股票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 19 号
咨询联系人:徐益曼
咨询电话:0570-3376108
传真电话:0570-3376108
八、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