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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沃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伟先生
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6 名,通讯出席董事 3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90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或“金沃转债”)
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及逐项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1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10.00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2.0%、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7.2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
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金沃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1,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
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 31,000.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9,3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
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
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
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金沃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金沃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0364 元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40364 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76,800,000 股,公司不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
股本为 76,8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
转债上限总额约 3,099,95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85%。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984”,配售
简称为“金沃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 T 日(9:15-11:30,13:00-15:00)。每
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认购量获配金沃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
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余额
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
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
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
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拟开户
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
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