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核査意见2023-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核査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
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申请融资额 度
及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 年度,公司及合 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 不
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 金
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 的
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沃精工”)
就上述融资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 包
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方最 本次新 上市公司最
担保 担保方持股 截至目前 是否关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增担保 近一期经审
方 比例 担保余额 联担保
负债率 额度 计净资产比
例
公司 建沃精工 100% 63.54% 28,329.9 40,000 58.90% 是
本次融资及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 金
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668309219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 1 号 4 幢
法定代表人:郑小军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17 日
营业期限:2007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6 日
经营范围:轴承、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制造与销售;货物进 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建沃精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建沃精工 100%股权。
建沃精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6,405,328.52 372,073,705.97
负债总额 232,807,729.99 269,911,108.59
所有者权益 133,597,598.53 102,162,597.38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967,155,281.21 840,809,433.78
利润总额 42,094,316.00 23,441,254.78
净利润 31,435,001.15 17,434,025.85
建沃精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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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 签署 的
合同为准。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 公
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 子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 全
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 公
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 子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 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 申
请融资及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 以及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 子公 司
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担 保
风险可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融资额度以及提供相
应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28.329.9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7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为
22.7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 ,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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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 相关子 公
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担保 事项的 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 合法、 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申请 综
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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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核査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夏俊峰 杨军民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