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2021-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
作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网传媒”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川网传媒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
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对象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
包括:(一)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
其下属企业;(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
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三)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
战略配售证券,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四)按照本细则规定实施
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
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五)发行人
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六)
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根据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中金公司丰众36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金
公司丰众37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丰众
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
本次共有2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亿股以下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10名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参与规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中金丰众36号资
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拟认购规模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10%,即333.60万股,同时合计认购规模不超过3,324.40万元。
“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
符合《特别规定》第十八条关于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证券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
发行证券数量的10%的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1亿股以下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20%的规定。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一)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依照《特别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具体
标准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为“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
号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根据“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等资料,并经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查询,“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
“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的基本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中金公司丰众36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NZ130
管理人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1年2月10日
成立日期 2021年2月9日
募集资金规模 2,366万元
实际支配主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 1:共 9 人参与中金丰众 36 号资管计划。
注 2:中金丰众 36 号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产品名称 中金公司丰众37号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NZ131
管理人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1年2月10日
成立日期 2021年2月9日
募集资金规模 产品规模为1,198.00万元,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为958.40万元
实际支配主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 1:共 20 人参与中金丰众 37 号资管计划。
注 2:中金丰众 37 号资管计划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认购,
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相关税费后,实际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
例低于 80%,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
计划”的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按照资产
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集合计划与其
他第三方签署集合计划投资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
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因此,“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中
金公司为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
3、战略配售资格
“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系为本次战略配售
之目的设立,发行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均已按照适用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成备案程序,份额持有人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
并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
因此,“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属于“发行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
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参与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
“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为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参与人员认购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5、参与人员姓名、职务、参与比例
“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
务、参与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1)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位 资管计划参与比例
1 张志跃 董事长 19.23%
2 陈延君 董事/总经理 19.23%
3 花晓寅 董事/副总经理 12.60%
4 李铭海 董事/副总经理 8.45%
5 张 柳 副总经理 12.60%
6 谢 佳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2.60%
7 高蕴静 核心员工 5.33%
8 宋 燕 核心员工 4.65%
9 钟 彦 核心员工 5.33%
合计 100.00%
(2)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位 资管计划参与比例
1 雷和斌 董事/副总经理 7.35%
2 王刚 董事/副总经理 7.35%
3 简文敏 副总编辑 7.35%
4 杜翔 核心员工 7.76%
5 陈天乐 核心员工 6.68%
6 杨晶晶 核心员工 6.68%
7 任小玲 核心员工 6.26%
8 陈均富 核心员工 5.84%
9 徐佳 核心员工 5.26%
10 曹娜 核心员工 5.01%
11 郑刚 核心员工 4.42%
12 陈梦媛 核心员工 3.34%
13 楚彦 核心员工 3.34%
14 龚莉 核心员工 3.34%
15 胡洋 核心员工 3.34%
16 贾强 核心员工 3.34%
17 焦杰 核心员工 3.34%
18 沈利 核心员工 3.34%
19 杨婧 核心员工 3.34%
20 周牧 核心员工 3.34%
合计 100.00%
6、限售期限
“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对
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认购协议
发行人与参加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了认购协议,协议约定了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及认购款项支付、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条款、
违约责任、转让与放弃、通知与送达等内容。
发行人与参加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内容合法、有效。
(四)合规性意见
“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为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战略投资者类型,具
备配售资格。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成立“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
众37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已经过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实施细则》
的规定。
本次发行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禁止
性情形。
三、对于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川网传媒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特别规定》《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丰众36号资管计划”和“中
金丰众37号资管计划”作为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符合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本次发行向其配售股票不存在《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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