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青 丁汉青 臧小涵 王玉荣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