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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网传媒:关于川网传媒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1)2021-11-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网传媒”、“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网传媒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0 号)同意注册,川网传媒
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60,000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100,000,000 股变更为
133,360,000 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股份中的限售部
分,共计 1,555,01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1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
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555,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 6,795 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1,555,012           1.17%                 1,555,012
        售股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公司股
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
               104,891,012     78.65%               -   1,555,012   103,336,000    77.49%
  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
                   4,891,012     3.67%              -   1,555,012     3,336,000      2.50%
     股
 首发前限售
               100,000,000   74.99%         -    -   100,000,000   74.99%
     股
二、无限售条
                28,468,988   21.35% 1,555,012    -    30,024,000   22.51%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33,360,000   100.00%        -    -   133,36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国星                   陈    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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