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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网传媒:关于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300987             证券简称:川网传媒           公告编号:2021-039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陈延君女士主持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1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天府软件园 D 区
5 栋 2 层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6、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0,30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1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6,00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903%。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0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
份 4,30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0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6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部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议
案均获得通过。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成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3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98%;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7,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6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0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
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0%;反对 2,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0,3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0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
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0%;反对 2,8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荣律师和张一凡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