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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网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7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年度审计要求,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青              丁汉青              臧小涵            王玉荣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