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1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1.6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774,3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343.1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 016100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号
资额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 28,115.79 28,115.79 3年 深 南 山 发 改 备 案
1
目 (2020)0132 号
深南山发改备案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 13,924.53 13,924.53 2年
(2020)0110 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7,000.00 -- --
合 计 49,040.32 49,040.32 --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的情况
本次拟增加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根据公
司《招股说明书》,“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实施,拟在全国华东、
华北、西部、西南地区建设大区中心、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其中第一部分建设
内容为新建 10 家分公司(桂林分公司、郑州分公司、昆明分公司、重庆分公司、
贵阳分公司、兰州分公司、合肥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海口分公司、南昌分公司),
并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境内外规划
设计服务网络,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公司上市后,业务规模不断扩张,规划设计服务网络的范围也随之扩大,该
项目原拟实施的地点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布局的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拟调整该项目的投入计划,增加新的实施地点,具体地点由公司管理层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筹研究确定。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布点的场地获取方式、
人员规模、设备投资、业务开展情况,审慎投入,在不改变总投资额的前提下,
优化项目投资结构。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进行
的内部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有利于募投项目更
好的实施及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
的实施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规划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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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需履行有关部门的 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
战略布局需要,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及公司
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实施主体和
实施方式,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
地点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的实施地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蕾奥规划本次增加募投项目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蕾奥规划本次增加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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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2、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增
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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