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6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 A 塔 8 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王富海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4,742,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457,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85,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47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137,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5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7,852,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8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85,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5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3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2%;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34,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3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2%;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34,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3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2%;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34,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3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2%;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34,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39,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2%;
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134,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在海、李世琦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