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0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
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证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2021 年,新冠疫情对国家经济形势、各地政府财政造成较大程度的影响,
导致政府相关部门的支付能力下降,合作项目的确认有所延缓;另外,规划设计
行业面临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房地产行业受国家持续调控政策的影响,不少房
地产企业出现信用和债务危机,对规划设计企业的设计周期、资金回收和收入规
模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努力克服并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聚焦主业,围绕董事会制
定的发展战略方向和经营目标,有序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及管理工作。即使在多重
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公司经营依然取得良好成效,业绩实现了较为稳定的增长。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555.27 万元,同比增长 6.69%;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0,280.07 万元,同比增长 8.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22.56 万元,同比增长 6.07%。
二、2021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1、完成公司 IPO 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成功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1.62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 77,43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3 万元,
极大地改善了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美誉度。上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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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多措并举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持健康良好的企业形象。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 0161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就
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
决策。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各次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7-12 月审阅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 年 01 月 29 日
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聘请亚太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 年 03 月 30 日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暨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
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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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 年 04 月 30 日
务报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05 月 11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关于制定<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
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
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 年 06 月 29 日 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增加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关于设立武汉分公司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半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08 月 24 日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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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09 月 22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投行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13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投资部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5 日
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1 年 11 月 05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规划部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关于修订<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投融资委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制定<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
于制定<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新设立投融资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与战略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组成董事会的六个专门委员
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投
融资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各召开会议 1 次。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
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等
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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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作出独
立、公正的判断,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5、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2022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提升公司
的治理和决策水平,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前瞻性做好公司经营
发展规划和投资规划,高效执行各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
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进一步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并进一步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
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披质量关,严
格最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杜绝内幕交易,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
批透明度。
4、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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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传播公司的文化与价值,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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