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6-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蕾奥规划”、“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蕾奥规划拟取消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1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1.62 元/股,
募 集 资金 总额 77,430.00 万 元, 扣 除相 关发 行费 用后 实 际募 集资 金净 额 为
69,569.9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 0161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8,115.79 28,115.79
2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 13,924.53 13,924.5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7,000.00
合计 49,040.32 49,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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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20,529.61 万元。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使 用 部 分 超 募 资 金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6,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
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三、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经审慎决
策,公司拟取消此前计划实施的使用 6,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
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计划实
施的使用 6,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
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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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
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状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后审慎决策,未
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蕾奥规划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
蕾奥规划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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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季宏宇 刘溪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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