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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蕾奥规划: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7-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蕾奥规划”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蕾奥规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13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1.62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 774,3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343.1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 016100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1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8,115.79               28,115.79
 2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            13,924.53               13,924.5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7,000.00
             合 计                       49,040.32               49,040.32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20,529.61 万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合理配置所投资的产品,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4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的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
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该授权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
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
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
台账;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3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48,0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4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蕾奥规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进行现金管理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蕾奥规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蕾奥规划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季宏宇              刘溪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