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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蕾奥规划: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蕾奥规划(300989)
保荐代表人姓名:季宏宇                 联系电话:021-35082165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溪                   联系电话:021-3508216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获取对账单,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变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0(拟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1)培训次数                                             不适用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2
 1.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的承诺
 2.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
                                                       是        不适用
 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5.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以及相关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7.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
                                                       是        不适用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8.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房产租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见下文注1

    注1: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2年6月,蕾奥规划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71号),关注内容为公司与深圳
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方拟联合出资设立
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注函回复的公告》,保荐机构同时发表了核查意见。




                                     3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季宏宇                    刘 溪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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