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4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蕾奥规划设
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董事会
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朱旭
辉先生、金铖先生、钱征寒先生、张震宇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
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结合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换
届选举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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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董事会
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薛建中先生、高中明先生、张宇星
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独立董事
候选人薛建中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高中明先生、张宇星先生
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结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
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董事会在上述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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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盛烨 薛建中 吕成刚
2022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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