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2-11-22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蕾奥规划设
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
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孙公司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该项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孙公
司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
平、合理的协商确定了交易价格。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
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在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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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薛建中 高中明 张宇星
2022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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