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
司及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
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 年,受国内经济下行和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面临一定压力。面对需求萎缩及行业景气下滑的严峻局面,公司积极应对,围
绕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方向和经营目标,对市场需求和公司未来发展进行趋势
研判。一方面持续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引领,巩固夯实规划设
计与工程设计两大核心主营业务;另一方面加快开拓城市运营业务与智 慧城市
(数字经济)等新业务板块,推动运营咨询、产业规划、城市投行等产业链延伸
业务发展,并稳步推进与智慧城市、智慧规划、智慧运营相协同的投资业务。在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与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多方面工作取得
积极成效,实现健康平稳发展。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206.30 万元,同比下降 15.89%;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8.27 万元,同比下降 70.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9.13 万元,同比下降 87.40%。
二、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完成换届工作。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
提名,并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富海先生、陈宏
1
军先生、朱旭辉先生、金铖先生、钱征寒先生、张震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选举薛建中先生、高中明先生、张宇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
决策。全年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 月 18 日 1、《关于设立石家庄分公司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 月 24 日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十次会议
1、《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7、《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9 日
二十一次会议 8、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1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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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1、《关于拟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5 月 26 日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二十二次会议
案》
1、《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案》
2022 年 6 月 9 日
二十三次会议 2、《关于取消并重新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2022 年 7 月 1 日
二十四次会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7 月 14 日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7 月 22 日 1、《关于设立智慧城市创新中心的议案》
二十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24 日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二十七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22 年 9 月 23 日
二十八次会议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0 月 10 日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一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
4、《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5 日
二次会议 2、《关于设立深汕分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1 月 22 日 1、《关于控股孙公司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次会议
3、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组织召集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3 次临时股东大
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
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1、《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2021 年 度 股东 案》
2022 年 5 月 11 日
大会 7、《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1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2022 年 第 一次 2022 年 6 月 28 日 1、《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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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 案》
2022 年 第 二次
2022 年 7 月 19 日 1、《关于拟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2 年 第 三次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2 年 10 月 10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投融资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
围,各司其职,勤勉尽职,运用专业知识技能,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
作态度,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
5、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3 份和独立意见 8 份,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2023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
1、继续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科学
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并高效执行各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公司将积极组织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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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和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培训学习,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2、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披质量关,严格做好
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杜绝内幕交易,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公司将持续梳理各类治理制度文
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
持续发展。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传播公
司的文化与价值,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
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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