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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0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相
关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
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
见。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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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使用
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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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司潮                    王瑞金                任迎春




                                                      2021 年 6 月 9 日




                                                          1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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