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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联软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21-07-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联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联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8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普联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2,100,000 股,发
行价格为 20.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5,990.1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39,835.8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到账。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286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万元)

                                    1
   1        智能化集团管控系列产品研发项目              7,765.39

   2        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建设项目              6,596.60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136.40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合计                         29,498.39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中包含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以及差旅费等
员工日常报销的小额零星费用,鉴于该等支出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频繁,
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日
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也不利于相关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同时若以募
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以及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不符合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以及个人所得税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办理要求。因此,在募投项目的实施
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
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
款账户。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
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
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及差旅费等零星费用的归集情况,按月汇总编制以自有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由募投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
批。

    2、按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汇总编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
并经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
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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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
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
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丽萍                              孙芳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