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20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获
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文件,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蔺国强先生、王虎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事
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
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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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司潮 王瑞金 任迎春
2021 年 8 月 19 日
1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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